药家鑫案件对我们有哪些启示呢?
政治思想素质。总的来说是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,正确的政治观,科学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观,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药家鑫没有科学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观,他没有法制概念,不懂法守法。基本品德素质。
依法严惩才有震慑。年轻的药家鑫作为一名大学生,本应该和他的同龄人一样,有着无限美好的未来。但他在花样年华的季节,生命之花却在无数人的愤怒和唾骂声中凋谢了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他的悲剧是值得人同情的。但是,不能因为值得同情就可避免法律的严惩。
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,本应立即停车,提供必要的帮助,但他却选择了继续行凶,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。
药家鑫案件的启示 就药家鑫所犯的罪恶来说,药家鑫该死,甚至死得大快人心。因为药家鑫不死,在中国就不足以平民愤!但是,在药家鑫死后,在万民欢呼的当儿,我内心却有着一丝凄凉。因为,我觉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万民这个社会的牺牲品。
药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场社会悲剧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,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,出现了某种“神经症性紊乱”。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,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,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、赵作海冤案、跨省追捕等。
我们也应该时常关心像药家鑫那样的内向的朋友。生活中他缺失了太多的爱,更需要朋友的理解和关心,如果每个群体对他多一份关爱,也许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。试着去关心自己和身边的人吧,改变要从自身开始。
结合材料,请从“责任”的角度谈谈你对药家鑫事件的认识
药家鑫的悲剧,其实是我们整个社会出现恶性循环而产生的悲剧。所谓国有国法,药家鑫被依法论处,可以说没有什么问题。张妙的命,得有人抵。
有同学认为,药家鑫之所以会如此丧尽天良和他受到的家庭教育是离不开关系的;有的同学则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,社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;还有的说,大学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还有待加强。
一,明确学校责任,法学教育对学生加强法治,右尊重生命 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,充分发挥示范教育作用,家长在孩子成长 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,促进城市之间的互信城乡居民。者已矣,药家鑫事件中汲取教训,加强法制教育,加强尊重生命教育的权利,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,为了有效构建和谐社会。
药家鑫案件的启示?
从药家鑫案看,我们大学生应具备以下几点基本素质:政治思想素质。总的来说是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,正确的政治观,科学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观,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药家鑫没有科学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观,他没有法制概念,不懂法守法。基本品德素质。
从网络和现实中人们皆曰要杀的民意中,无不反映出了这一点。他恶意地剥夺了别人的生命,他也只能受到生命被剥夺的惩罚。只有依法严惩,才能对此类残忍行为和恶性案件起到震慑和阻止的作用。如果姑息了药家鑫们的行为,其实就是鼓励和纵容这类行为和案件的更多发生,就会有更多的悲剧被制造出来。
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,本应立即停车,提供必要的帮助,但他却选择了继续行凶,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。
药家鑫的冷漠不是他与生俱来的冷漠,也不是他一个人特有的冷漠。
在追求高分,高生活标准时,请别忽视对孩子起码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。
杀一儆百的意思是:杀一个人来警戒许多人。【出自】: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惧改行自新。
药家鑫的社会评论
1、药家鑫和林森浩的事件都是社会热点,舆论焦点,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发人深思。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
2、一,社会依然正道。二,这是一次唤醒人性的大制作.三,给人性惨淡的人上了一课,别人的命也是命,没有贵与贱。一命偿一命。应该的。
3、药家鑫案喧嚣数月,民意沸腾,裹挟着司法公正、教育偏失、网络暴力等问题,展开一场大讨论。当一切尘埃落定,我们有必要反思,药家鑫案何处该让社会警醒。一起车祸,两条生命,纵然这是公正的审判,也有挥之不去的伤感弥漫心头。为了杜绝下一个药家鑫,我们更要及时纠正“教育病”。
4、”成为经典名言,宜黄事件、赵作海冤案、跨省追捕等等之所以会出现就是权贵神圣的反映,社会危机就隐藏在这众多的社会事件中。这会撕裂社会道德和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,而这些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了信仰,便铸就了整个社会信仰的真空和对权贵敬畏与膜拜。孤立的看药家鑫这件事,不可取。
关于“药家鑫事件”--我的内心独白
1、看完“药家鑫”事件的这个章节,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理解了他在撞伤张妙后的思想斗争过程,因为他的那种内心恐惧我也同样有过,毕竟他的父母对他的教育方式和我受教育的方式有一些相似之处。
2、药家鑫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,2010年10月20日,其所驾驶的私家车,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,将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撞到,并用刀将其刺死后驾车逃逸,在他逃逸过程中,他再次撞伤行人,再次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。药家鑫事件让我们很震惊,作为一名大学生其行为确实让人难以理解。
3、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,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,出现了某种“神经症性紊乱”。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,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,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、赵作海冤案、跨省追捕等。
从药家鑫案看,如何建立对生命的尊重,对法律敬畏的公民意识
1、药家鑫的案例是一个显示了不容忽视的大的教育问题的小案例。以往,我们对生命教育内容的忽视是有时间很长的历史的,很显然,在药家鑫的背后有着一股为了考试业绩,为了学校荣誉而忽视生命教育的内容的倾向。
2、我们的大学在培养大学生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也有所缺失?药家鑫在大学里拿奖学金、钢琴也弹得好,但这些仅能说明他是个好学生,而他处理应急事件、突发事件的能力却并不成熟。所以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学会生活,学会处理复杂的事情,这恐怕比大学文凭更重要。
3、拨开裹缠住案件外壳的争论,内核不过是最为浅显的道理,这个社会应该有基本的正义观,药家鑫作为一个人,可以被同情,也可以被宽恕,但他施于受害者的惨无人道的罪行,必须以现行法律准绳给予惩罚,宽恕必须建立在惩罚的基础上,否则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,也是对其他犯罪伏法者的不公。
4、判决结果在一定层面上符合人心,也在现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公平正义,但并不能与民意的胜利划上等号,也不宜用“大快人心”之类的词语来形容。毕竟是两条生命的陨落,药家鑫和被他杀死的张妙。无论如何,生命的被剥夺都应该是沉重的。
5、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已经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,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不断受到质疑。不仅如此,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一再受到质疑和挑战。从已经过去的药家鑫案件,我们可以看到,案件的审理受媒体的影响很大,法律似乎已经没有了它应遵循的准则,完全成了舆论可摆布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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